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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点击数:3664发布时间:2014-07-29 14:54:38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为认真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损害群众利益的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卫生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确定自20144月至12月,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开展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生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病人“红包”、通过开具处方收受药商回扣或提成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廉洁风险防控“回头看”、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等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完善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的监测和评估,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严禁开大处方;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用材;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检验检查,严禁滥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二)杜绝收受“红包”行为医务人员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格杜绝在提供临床诊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时,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严禁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4月中旬)。各县(市、区)、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层层动员,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医务人员,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20145月底前)。

1、医疗机构和科室自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安排,突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开单提成、开大处方和医德医风差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梳理(见附件1),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2、个人自查。各医疗机构要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名医专家要带头进行自查。

3、开展廉政谈话。围绕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逐级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与所属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谈,主要负责人与医院班子谈,医院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与科室主任谈,科室主任与科内人员谈,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和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主动说清问题。谈话要作好记录。

4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有涉及所列有关问题的,均应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缴收受的钱物。可以真实姓名也可以匿名方式,上缴本单位廉政账户,也可上缴至德州廉政账户(开户单位:德州廉政账户;账号:1612008029020131581;开户行:工商银行德州市分行营业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公布设立的廉政账户。

5、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要进入医务人员廉洁档案。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

(三)专项检查20146月底前)。市卫生局抽调精干力量和专家,采取跨县(市、区)互查方式,组织开展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之前,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四)整改提高20149月底前)各级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卫生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督促医疗机构逐一对照落实整改。各医疗机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市卫生局适时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过程)。各级各单位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市卫生局的举报电话是(05342622278,举报电子信箱是dzwsrs@163.com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也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查办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等问题。通过组织学习、座谈讨论、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主动上缴违规收受钱物。对经组织帮助仍不认识问题、不上缴违规收受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不力、压案不办,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细化措施,周密安排;要组织精干力量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职能。要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严肃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各级各单位要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并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自觉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要集中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案件,让群众切实看到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成果。

(三)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入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起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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