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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奇 同 志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点击数:2831发布时间:2012-02-28 00:00:00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十二五”卫生事业开局良好、医改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会前王随莲副省长专门听取了全省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刚才,青岛、济宁、临沂、聊城四市卫生局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他们的新经验、好做法。其他市卫生局和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也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并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相互交流、共同促进。下面,我就总结去年工作、安排今年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科学务实,开拓进取,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取得新成绩

过去的一年,是三年医改全面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卫生发展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群策群力,迎难而上,全省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五项重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巩固。人均筹资、住院补偿封顶线分别提高至256.22元和8万元以上,东营、威海等市人均筹资达280元以上。135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在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大病保障水平工作的基础上,将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纳入实施范围并在全省推广,全年累计救助患者5.17万人次,补偿2.77亿元。加强了新农合基金监管,以省政府令形式下发新农合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青岛市完成新农合地方立法,建立了可持续筹资机制和有效监管机制。临沂市建立了新农合经办机构垂直管理体系,并与检察部门联合设立检察卫生联络室,实现了基金有效监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日照、德州等市将33512个村卫生室和12个县(市、区)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实施范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进展顺利,药价降幅达40%左右,总到货率达96.3%,群众受益明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部完成,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由改革前的84%提高到88%,妥善安置7140名未聘人员,普遍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医务人员人均年工资比改革前增长了21.7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省规划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政府办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分别达74.7%88.8%100%83.7%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示范中心。卫生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与浪潮集团实行战略合作,启动省级健康云计算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卫生强基工程”,累计派出帮扶人员2.15万人次,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人员9.09万人次、乡村医生13.3万名。枣庄、烟台、泰安、日照、莱芜、菏泽等市探索建立了长效帮扶机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东营、滨州等市推行了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居民提供方便、持续的健康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扎实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15元提高到25元,召开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推广枣庄市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经验。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或超额完成。济南、潍坊、泰安、莱芜等市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门诊规定病种管理、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四级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力推动了项目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潍坊、东营两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四个分开”、补偿机制、城乡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各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积极探索实施医药分开、取消以药补医的新机制。聊城东阿县、青岛即墨市等地强化政府投入职责,积极推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力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人体器官移植和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创建2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规范服务、优质护理示范等十项便民惠民措施。493家医院实行了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选取112个常见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实施双控、双降、双规范“三双行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济宁、临沂、枣庄、聊城等市的多数医疗机构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方式,累计10余万患者受益。13个市成立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调处成功率达93.7%

(二)其他重点业务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重点疾病防控工作扎实有力。认真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完善疫情预警与通报制度,疫情处置效率明显提高,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较2010年下降32.58%。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对127万人进行了麻疹强化免疫,济南槐荫区、淄博沂源县、威海乳山市被命名为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市、区),“精神卫生推动年”活动进展顺利。积极推进“健康山东行动”向城乡基层延伸,“健康山东”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济南、淄博、烟台、泰安、济宁、聊城等市结合实际丰富载体,活动开展深入扎实。部省联合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顺利实施。临沂市、德州市新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创建工作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妇幼卫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2001-2010年“两纲”目标顺利实现,全省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分别降至20.5910万、6.91‰、8.20‰,位居全国前列。深入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卫生法制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六五”普法顺利启动,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卫生监督“三项工程”,职业卫生、医疗服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等重点监督领域实现新突破。开展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审核评价或竣工验收近800项,企业健康监护率达85%,新发职业病人数量逐年下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建立医疗市场暗访检查和通报制度,取缔黑诊所2100余家,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36家。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覆盖率达95.3%。全年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行政处罚6168户次,罚款1300万元。食品安全和卫生应急工作持续加强。对15大类167小类食品及包装材料中可能存在的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进行监测,对瘦肉精、塑化剂、农村小食品、食用油等进行了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强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管理,清理287个现行食品地方标准。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确定23个县(市、区)为我省首批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组建新一届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全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试点,及时有效处置39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圆满完成应对日本核泄漏危机、枣庄潍坊矿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了省“十二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我省承担的“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进展顺利,乙肝防治科技重大专项通过国家“十一五”终期验收。获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420项,国家科技二等奖1项,省科技一等奖3项。新确定36个专业为省医药卫生重点专业,遴选公布了第三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卫生系统新增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泰山学者”岗位6个,2人纳入“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开展了中医药发展状况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王随莲副省长的充分肯定。完善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报销政策,将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和针灸、推拿等诊疗项目纳入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遴选了一批中药院内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13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总数居全国前列。大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6个专科被卫生部确定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项目,45个专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和培育项目。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软硬件建设进展顺利。

(三)“三好一满意”和“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全面总结“两好一满意”活动经验,省立医院东院消化科、省千佛山医院病理科、省肿瘤医院放疗科、山大二院神经外科等被评为十大质量品牌,齐鲁医院干部保健科、省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管理所、省血液中心体采科等被评为十大服务品牌。“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制定了活动实施和工作方案,省部属、17市及118个县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同一时间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服务日活动,进行大型义诊、文艺演出和形象展示,扩大了活动影响。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护理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了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把“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作为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卫生行业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承诺践诺、“擦亮窗口、服务百姓”等活动,涌现一批先进典型,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傅思和、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等领导对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学党史、增党性、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制订了《关于加强卫生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教育与监督并举,保护与惩处并重”,对中央和省里重点卫生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扎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狠抓反腐纠风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在2010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全省卫生行业满意率居22个公共服务类行业第4位,有7个市进入当地行评前3名。

制订了《山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山东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卫生和信息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认真做好省政府与卫生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签订筹备工作,扎实推进协议实施工作。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辛勤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卫生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向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我省卫生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看病难、看病贵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医改工作还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长效工作机制亟待建立完善,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总结三年医改,谋划好“十二五”医改工作

近三年来,全省卫生系统将深化医改作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力推进,三年医改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新农合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基本药物制度取得阶段性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服务公平性显著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新的突破。国家和省里已经对做好三年医改总结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总结三年医改取得的成效,深入发掘工作亮点,查找分析存在问题,提炼出有规律性、可操作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更好地谋划和实施今后医改工作。

在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部长、张茅书记详细阐述了“十二五”时期卫生系统医改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2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了研究部署,提出要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这为我们做好今后医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十二五”时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已经确定,到2015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要着力提高参合农民实际受益水平,随着筹资增长适时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偿比例,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降低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着力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费用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改善新农合管理和服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基金管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二是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抓住完善编制管理、落实投入补偿政策、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真正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末达标率95%以上。全面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巩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三是以县级医院为重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深化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四是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坚持批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重点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配送工作。五是着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调整服务模式,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合理使用和分配经费,严格质量考核和效果评价。

近期,国家和省里将召开深化医改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三年医改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时期的医改工作。厅里也要召开会议,系统总结卫生系统三年医改,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前行动,早作安排,在总结好前三年医改的基础上,谋划好今后四年的工作,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的进展。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卫生工作

2012年是医改承前启后、持续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卫生工作,对于实现医改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刚刚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姜大明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医药卫生事业,明确了卫生部门需要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今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及全省“两会”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增强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执行力,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卫生强省和“健康山东”建设,着力加强卫生文化和行业作风建设,解放思想,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 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和加强精细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去年的250元提高到3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从去年的200元提高到240元。各地要进一步调整补偿方案,使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去年的70%提高到75%左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从去年的85%提高到90%。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从政府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大病补充医保基金,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用于参合农民大病保障,更加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其在规范行为、控制费用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争取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加快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深入开展新农合精细化管理活动,从提升经办管理能力、优化补偿方案、规范补偿程序、严格基金监管、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运行质量。继续推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完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新农合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认真落实《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开展全省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以扩大实施范围和规范集中采购为重点,全面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基本药物,确保纳入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尚未实行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尽快组织实施。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制度实施范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占基本药物总数的比例提高到90%以上。做好基本药物后续集中采购工作,对流标、废标品规进行补充采购。国家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后,及时调整完善省增补目录,启动我省第二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货款结算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配送到位率,重点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健全医药企业及药品质量综合评价标体系,建立规范的企业诚信记录,严格市场清退制度,确保中标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大人事分配改革力度,严格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真正建立起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根据卫生部的部署安排,今年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活动。各市要全面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确保新机制在基层顺利运行。

(三) 以体制机制创新和便民惠民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认真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服务监管等综合改革。近期,国务院将印发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省里也将制定出台相应文件进行贯彻落实。各市特别是30个试点县(),要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以实施医药分开、取消以药补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评估、总结和推广潍坊、东营、东阿、即墨等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大力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年底前30万人口以上的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甲水平。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预约诊疗等惠民便民措施,把惠民便民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在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方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要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积极稳妥做好医师多点执业工作。近期,省里将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文件。各地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比重,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管理。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2011年版新标准,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任务和要求,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等关键环节,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三双行动”实施力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用药成本。突出抓好抗菌药物使用等专项整治,全面启动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工作。巩固无偿献血先进省成果,推动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节约用血,完善血液保障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血液质量控制,保证血液安全。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面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四)以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和完善基层服务网络为重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出台《关于建立山东省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力争年内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继续推行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式服务,探索建立初诊在社区、按需进医院、全专结合、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诊疗的新格局。创新卫生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以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及省级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深入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重点对30个综合改革的县()进行帮扶。加强东西部地区卫生对口援助和交流合作,完善互惠双赢的对口支援模式和共建机制。继续实施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工作,加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进一步落实好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五)以加强项目管理和提高实施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协调落实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搞好项目成本测算,合理调整分配项目资金。加强对基层人员资金管理使用的培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禁分割、挤占和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继续扩大疾控机构基层责任制指导团队试点,加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力度,推动专业公共卫生队伍下沉基层。全面评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进卫生监督协管等新增项目,研究制定新周期项目实施方案。

 (六)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工作。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完善疫情预警与处置机制,落实综合防治措施,确保疫情平稳。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调查处理,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开展“基层免疫规划管理规范年”活动,强化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麻风病等疾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目标。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救治和服务管理。以创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脑卒中筛查干预项目为抓手,建立完善慢病监测、发现、治疗、干预的一体化模式。积极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控制职能科室规范化设置,探索建立疾控机构、医院、社区三位一体的防治结合型服务体系。推进“全科型”疾控人才培训,开展疾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重点专业示范岗位创建活动。

努力推动“健康山东行动”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延伸,巩固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开展“健康山东行动”中期评估考核及年度评选系列活动,发展壮大“健康大使”队伍,进一步完善工作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城市、县城、乡镇、村四级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举办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纪念活动及“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巡展,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认真落实“两纲”,以提升6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抓手,全面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实施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系统工程,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切实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规范机构管理,开展县级妇幼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七)以提升工作能力和扩大监管覆盖面为重点,强化卫生应急、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做好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完成第三届亚沙会医疗卫生保障任务。健全完善我省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方案,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级区域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着力打造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培训演练基地。

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开展创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示范单位活动,风险监测范围扩大到全省17市。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和标准跟踪调研工作。加强事故现场卫生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和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做好食品安全技术队伍和业务骨干培养培训工作。

认真实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学习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实施卫生监督“三项工程”,切实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事务和医疗市场的监管。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继续做好职业病哨点监测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加大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特别是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力度,监督覆盖率和供水单位分户建档率达到100%。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等监督管理。

(八)以推动参与医改工作和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抓好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做好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巩固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开展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遴选全省第四批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抓好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在所有县(市、区)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做好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继续评选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开展“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年”活动,努力打造齐鲁中医药文化品牌。

(九)以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增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后劲。贯彻落实卫生部和省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做好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和支持服务工作。落实“齐鲁人才特区”建设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努力构建人才优先的工作格局。做好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的设置规划与建设评估工作,力争年底前建设50个左右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省卫生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实施3-5个卫生科技创新联盟项目。建设20-30个省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认真实施《山东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加快推进省、市、县、乡、村卫生信息化建设,突出抓好140个县级数据中心和2096所基层医疗机构应用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做好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和城乡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加强远程医学惠民工程建设,扩大联网医院覆盖范围,拓展远程医学服务项目。启动实施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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