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579发布时间:2019-11-05 11:20:51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1、留观流程:急诊科遇有病情不稳定的儿科急诊患者,会建议其在急诊留观室观察、治疗。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如超过72小时仍需治疗或72小时内病情达到住院条件,则及时收住院治疗;如病情稳定,允许按照门诊患者进行治疗,则出留观室,按门诊患者治疗。
2、转科流程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2)确定转科后,由经治医生向患者告知理由并签字。
(3)经治医师开具转科医嘱,转出科值班护士通知转入科值班护士做好床位安排等接收准备。
(4)一般病情患者,由转出科护士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双方填写《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见附件);急危重症患者,由转出科医师、护士共同护送病人到转入科,患者不能或不宜走路的,通过轮椅、平车或单架等进行转移,双方填写《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并做好口头交班。
(5)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完善整份病历送交转入科。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接收病人后,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重新确定治疗方案,重新开具医嘱。
3、转院流程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经科室病例讨论和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安排转院。
(2)医院应积极协助患者联系接收医院,必要时邀请接收医院来院会诊后再进行转院。
(3)转院前需向患者说明情况,签署知情同意书。
(4)确定转院后,一般病情患者,指导患方自行前往接收医院。急危重症患者,联系120救护车来院转送病人;必要时,我院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与接收医院医护人员进行口头交班。
(5)病人转院时,应书写《出院记录》,详细记录病情演变和诊疗经过,复印必要的病历资料,如检验检查报告单等,以供接收医院诊治参考。其中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尚需按要求填写相关表单。
(6)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要求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按自动出院处理。
(7)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