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706发布时间:2021-04-21 10:12:10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根据《2021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初级本科岗位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成绩:
http://39.106.18.147/dezhouws/webRegister/index.aspx
二、确定面试人员
初级本科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初级本科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研究生岗位、中级岗位:按实有报名成功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规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于2021年4月2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至德州市妇幼保健院(东地中大街835号)行政办公区四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需材料见下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审查材料包括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细见下说明),《德州市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①本科岗位: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②研究生岗位: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推荐表中需明确体现),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岗位要求的)。
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内(2019届、2020届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其中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四、面试人员递补
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此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造成个人损失。
五、面试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初级本科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2021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初级本科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