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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点击数:146发布时间:2024-06-29 11:28:02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8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专项巡察。2019年4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进展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我院全体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我院党委完全接受并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反馈会议后,我院党委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委会认真学习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院党委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落实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两个责任”,坚持先改快改、真改实改,以最深刻的认识、最有力的措施、最坚决的行动、最有效的成果,抓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院反馈巡察意见后,我院于4月22日召开党委会,就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李卫东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副组长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成员落实好直接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领导班子分工和整改台账要求,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责任科室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细化责任清单。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和具体责任科室高度重视、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入查找、剖析根源、列出清单、逐条整改。对照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我院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逐一确定了50项具体问题,针对每一项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举一反三形成整改成果。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是加强责任认领和监督检查。院党委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过程全留痕,在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充分结合了巡察边巡边改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开展了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19年7月22日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委做了充分准备,党委班子成员撰写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个人分管领域工作实际,对问题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就如何落实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党委班子开展了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意见富有针对性和“辣味”。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李卫东书记每周调度相关科室整改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给出指导意见。全面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党委班子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当做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机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落实。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力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保健业务工作互促共进,有力推动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问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市妇幼保健院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配档表》,明确了以十九大精神为主的学习内容,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但是组织落实不到位,仅在院长办公会上学习了少部分内容,大部分内容直到2018年9月才开始组织学习。学习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面、不系统。谈话中,问到8名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关于“四个全面”“四个自信”“五位一体”以及“三会一课”的内容,多数答不全面,有3人全部答错或不知道。

整改措施:我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2018年8月份至2019年6月份期间,组织各支部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2019年2月组织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由党委各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领学并讲授党课,共同学习研讨了新旧动能转化、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个专题的内容,18人就学习内容交流心得体会,李卫东书记进行了点评总结。2018年7月24日印发《中共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我讲微党课”主题活动方案》,自2018年8月份开始,每月组织5名同志讲授微党课,每月一期,2018年组织5期,2019年截至目前已组织11期,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院党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按照制定的中心组学习配档表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等,梳理总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内容,各支部分别组织了学习和对应知应会内容的考试,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党员党建理论知识的掌握水平。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的问题。

一是违规加价销售医用耗材,超出规定的差价率销售药品。2015年1月至5月销售药品违规加价1803.96元,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医用耗材违规加价4.44万元,虽然2017年5月受到市物价局处罚后将违法所得上交了国库,但应引以为戒,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赠送的耗材收取患者费用。2013年8月至2018年9月,共收到供应商赠送的采血器1万个,除2013年2000个未收费、2018年2000个未出库外,其他的共向患者按耗材原价收费2.75万元。三是东院门诊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东院门诊楼没有施工许可证,自2005年建成以来一直没有通过消防验收,使用上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1)我院严格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坚决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用耗材价格在2016年12月系统已经由定价改为实价,实时更新价格。在2017年1月已经将加成率10%降为9.5%,在2018年1月将加成率降为8%,有效解决了因小数点设置导致违规加成问题。药品价格在2017年7月已将HIS系统小数点数位由保留两位调整为保留4位,有效解决了因“四舍五入”多记几分钱导致的加价问题。器械科、药剂科已经全面梳理排查医用耗材、药品加价问题,严格执行药品、耗材加成政策,不再存在违规加价问题,医院价审科每月对全部药品价格进行追踪,保证所有药品价格无误,杜绝发生违规加价问题。

(2)器械科已与济南迈成科贸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将其赠送的采血器价格平均,采购价格降低,按照现价格办理卫生耗材入库与出库等流程,不再存在赠送的耗材,有效杜绝了赠送耗材收取患者费用问题发生。

(3)东院门诊楼建成以来,我院一直在积极补办相关手续。2016年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我院按照市政府相关部署补办了该门诊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接到中心城区公共投资类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手续补办工作专班相关方案后,我院立即行动,到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咨询建设手续补办事宜。经咨询相关部门得知,由于该项目建设用地整体划转到市财金公司(2016年根据德政土字〔2016〕62号文件《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向德州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划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导致无法以我院名义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鉴于门诊楼改造项目迟迟无法启动,我院本着以人为本、为患者服务的原则,在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的同时,于2018年12月向市消防支队报送该项目消防设计审核资料,2019年1月4日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认定该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合格。由于该项目消防设施完工于2013年,而近年消防规范更新较快、变动较大,市消防支队按照2016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综合评定消防验收不合格。至此,我院又经多方努力,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寻求解决方案。经市消防支队口头回复,在该门诊楼整体改造时按新项目补办消防手续,为此我院向上级部门提报门诊楼改造申请,待上级部门批复后我院立即按照批复意见进行整改,及时补办东院门诊楼相关手续,尽早通过消防验收,最大程度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已向市委第二巡察组申请将该问题整改时限延期至门诊楼整体改造,完成后向巡察组报送书面整改情况。

3.关于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领导被虚化、弱化的问题。

一是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职能界定不清。2016年8月党委成立至2017年12月,一些党务工作也是在院长办公会上研究决策。二是“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虽每月月初集中集体研究本月大额资金使用计划,但没有对每项资金逐一表决,没有体现表决过程。如2018年8月初,院党委会审议8月份大额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数额共计501.35万元,仅在会议记录中写了“一致同意”几个字。三是党的观念淡薄,党内文件没有标明党内职务。2016年5月31日印发的《关于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中,7名班子成员全部是行政职务,没有标明党内职务。

整改措施:我院党委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发挥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1)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印发的《中共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稿)》(德卫党组字〔2018〕15号)、《中共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稿)》(德卫党组字〔2018〕16号)和我院“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经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今年截至11月份共召开28次院党委会和31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对每月大额资金使用、公开招聘、设备采购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院长办公会对医院制度建设、宣传工作、新项目开展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

(2)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与会党委班子成员逐一表决审议事项。进一步规范院党委会记录,详细记录班子成员发言顺序和内容,不缺项、不漏项,确保能够反映集体研究决策的具体情形,会后3天内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存档。

(3)我院对《关于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进行了修订,标明领导班子的党内职务。我院把此类问题上升到讲政治高度来认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突出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学习上级党委出台文件,认真学习借鉴内容和格式,提高我院文件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打折扣。一是违反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在核算科室成本效益时,将特检费、检验费按比例归入科室收入,中草药收入计入个别科室收入,然后科室进行二次分配,发放到每位工作人员。没有履行报备手续。与北京博奥公司、济南科佳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合作,都没有按规定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备。违反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规定,假借租赁形式,使用捆绑销售医用耗材。2016年10月,与青岛宜信公司合作,公司提供设备,市妇幼保健院以租赁该公司设备名义,全部使用该公司试剂,违反了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二是对上级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2015-2017年,每年都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存在“购进验收记录不完善,部分产品索取资质证明不规范”“部分中药饮片未留存合格证”等问题。三是政治敏锐性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领导班子近三年时间没有研究讨论过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明确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职责中也没有具体体现。四是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弱化。工会会员缴费不规范,缴费数额远低于缴费标准。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组织职工开展活动逐年减少,而支出却几乎逐年增多。

整改措施:(1)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在核算科室成本效益时已取消特检费、检验费按比例归入科室收入、中草药收入计入个别科室收入。与北京博奥公司、济南科佳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的合作,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请示,再有与公司合作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流程报备。在2016年10月10日完成相关招标程序后与青岛宜信公司合作,采购其医用试剂。以后凡对外合作的重大项目,按照“三重一大”相关程序进行报备,严格做到未完成报备程序的一律不得进行。

(2)药剂科完成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持续保持。目前我院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全部登记,改变过去登记名称、规格、验收人等上下一致时用省略号代替的问题,所有产品资质证明全部留存,因中药饮片合格证印制在外包装袋上,所有中药饮片按照管理规定保留包装袋合格证,中药橱斗之内的散装中药饮片在没有发药完成之前,全部保留原包装袋或剪下包装袋合格证放置在橱斗内,留存至该批次药品发完。以此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要求全院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对上级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以及医院内部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内部督办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坚决杜绝问题整改不力的情况再发生。

(3)提高政治敏锐性,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我院党委班子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党办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及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安排,落实好市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如遇重大事项随时召开。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起到了思想指引作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已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全面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委书记年度述德述廉述党建报告中。

(4)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在2018年8月巡察期间提出存在的问题后,我院及时于2018年9月开始进行整改,当年10月份完成整改,严格依据《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会办【2018】70号)文件规定,我院职工的工会会费已经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进行扣缴;单位工会经费一直按工资总额2%提取;2019年1月8日设置独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使用。强化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巡察以来开展以下活动: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春节联欢会,三八妇女节组织插花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省卫健委第一届职工运动会,省女工委组织的书香三八活动。组建了院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瑜伽队、舞蹈队、志愿者服务队。各队定期开展活动,院篮球队将代表医院外出参赛,并准备组织开展秋季运动会。同时还组建了工会工作群、好心情美文读书会群,便于开展活动及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得不牢。领导班子对业务工作研究得多、管得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抓党建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形式主义严重。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没有专门召开过党总支委员会,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2016年8月,成立党委后至集中巡察时,仅有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13-2017年五年共印发单位党的文件16个,且多是党的重大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只是以文件传达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党建工作压力层层递减。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医院设3个党支部,各支部没有设党小组,3个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上党课的次数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2018年6月,才划分为6个党支部。党支部学习活动流于形式。第1-5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文件多,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少,参会人数少,有25名党员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后仅组织过1次活动,而且参加党员只有3人。三是未足额交纳党费。2017年,全院121名党员中未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的有19人;2018年1月至7月,全院122名党员中未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的有17人,集中巡察期间已全部补缴。

整改措施:(1)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我院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抓党建,丰富“党员活动日”活动、“三会一课”、“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上级文件,杜绝形式主义,每季度院党委会研究一次党建工作。2019年第一季度分别研究了我院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第二季度研究了市委巡察反馈整改相关内容。根据上级制度规定,研究制定我院《关于印发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多项制度,组织各支部党员前往狼牙山红色教育基地和解放阁--济南战役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党性觉悟。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我院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合理划分党小组,压实基层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活动日”活动要求,党建办公室每月督导第1-5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按规定处理。党委班子成员全年至少讲2次党课,各党支部委员至少讲1次党课。党委班子成员在2019年春节后集中学习时给全院党员分别讲了1次党课,上半年党委书记李卫东同志还先后给各支部上1次党课,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并点评。根据《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德妇幼党字〔2018〕9号)和2019年1月24日制订的《中共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通知要求,2019年上半年,各党支部上半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部内讲党课1次,召开支部委员会6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并将支部所有会议资料、活动资料上传至“山东e支部”,做好存档工作。严格要求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要严肃会议纪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创新学习研讨方式,真正让党员受益。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管理,做好退休党员服务工作,平时积极沟通询问需求,建立离退休党员微信群传达党的声音和本院党建工作,每年至少走访慰问两次,每半年收党费一次,2019年6月22日进行了集中走访老党员,完成退休老党员上半年党费收缴,将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卫健委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部署及时传达给退休党员,返聘退休党员每月参加“党员活动日”等院内党建活动。下一步按照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未足额交纳党费问题在巡察期间已完成补交,每年年初按照最新工资标准对每名党员党费基数进行核算,给予公示,然后将党费基数和应缴数额基数明细表报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备案备查。每月组织在职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作为“党员活动日”规定动作,考虑退休党员的实际,退休党员每半年收党费一次。并及时上交市卫健委党费专用账户,将收据及时在微信党员群和院公开栏给予公示,坚决杜绝未足额交纳党费现象再次发生。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民主生活会资料不规范,缺少2013年度、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资料,各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刻、不透彻,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见针对性不强,缺少“辣味”,多为“学习不够”,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组织生活会不认真、不严肃。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有应付心理,只言片语,且病句、错别字严重,抄袭问题突出。如有的党员对照检查材料只有半页纸、甚至只有几行字。有两名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第一、第三部分内容雷同。

整改措施:我院党委成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好民主生活会。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会议相关材料事先分别报市纪委派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审核把关,经多次修改后报备,并且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到会给予指导,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个人对照检查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见人见事见思想,敢于揭短亮丑、不遮不掩。各支部党员对照检查材料完成后要经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定稿,然后报党建办公室备查,杜绝上网或互相抄袭现象。积极开展相互批评、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直奔主题、直言不讳,红脸出汗有辣味,充分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达到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自我批评要真诚实在,敢于亮丑,不能讲空话、套话。

7.关于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存在人员招聘不公开不透明、专业人才缺口较大、医护人员配备不足、增设科室及人员未报备、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等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人员公开招聘的要求,公开招聘人员要充分征求需求科室意见,招聘简章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研究审批同意,备案制管理人员招聘采用异地考题考官进行,合同制管理人员招聘采用委托第三方进行,考试环节要请主管部门全程监督,考察、体检、录取环节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2019年度公开招聘简章通过院党委会研究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讨论,同时报送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备案,然后报市人社局审批,人社局批复后严格按照招聘流程进行。对增设科室增配职数及时履行报备程序,2019年3月已报市编办审批。对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目前已经纳入工作计划,下半年落实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医院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好市委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各项政策。按照上级政策我院已派出65名医生进行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有3名医生纳入德州市中青年医学专家培养。

8、关于奖励福利名目繁多的问题。

评选各种先进,发放奖金补贴。2013年8月以来,共设有劳务协作先进个人、对医院贡献显著或为医院赢得荣誉的先进个人、优秀健康教育讲师、医患和谐先进个人、改善医患关系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收治患者增长量最高的医师等奖励名目近40项。2013年至2017年获奖的先进个人占职工总数比例分别是35.5%、42.9%、33%、34%、39%。  

整改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18〕37号),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2018年度表彰人员控制在30%以内,在今后的年终评先树优工作中以精神奖励为主,杜绝评选先进与奖金补贴挂钩,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9.关于执行群众纪律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服务不到位,群众反映较多。仅2017年以来,12345市民热线电话转办问题105件,其中办结96件,满意率只有79.3%。二是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规范。自2016年7月我市出台规定以来,有31人未进行报备登记,已进行报备的也不规范,5人没在报告人签名处签名,监督管理上存在漏洞。三是违规雇佣非医务人员运送标本。四是公众关注信息公布不及时、不全面。网站信息公开尤其是党务公开栏处于瘫痪状态,上级要求的信息公开事项,没有按要求进行公开,截止到集中巡察结束时,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人才招聘、招标采购栏目只有在2018年9月公布了3条信息,2016、2017两年的年度报告均是在2018年7月27日上传至医院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2016年10月,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要求重点公开公立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一直没有在医院网站上及时公开,病人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整改措施:(1)对于服务群众不到位,12345群众反映较多问题。全院职工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服务临床一线”工作要求,院领导定期到一线科室调研、办公,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听取就医群众、一线职工诉求,收集科室困难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切实转变干部队伍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对12345热线反馈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2018年1月8日印发的《投诉管理规定(修订版)》,在4月份院内质控时对各科室投诉处理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纠纷投诉汇总分析会,4月17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季度纠纷投诉汇总分析会,第二季度计划7月份召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医疗保健风险防范培训。有突出问题的时候及时召开协调会。在纠纷投诉汇总分析会上,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建立台账并督导落实,对责任人进行绩效扣罚。严格落实好2018年3月26日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组织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系统操作培训会议精神,每天安排专人至少登陆一次系统查看接到的事件,对事件尽快查找原因,落实到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提高满意度,截至目前,我院通过12345热线共收到合理性投诉17条,及时进行了落实解决,满意率100%。

(2)我院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德办字〔2016〕19号)和我院印发的《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德妇幼人字〔2017〕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2019年6月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科室主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常提醒,婚事事前一周报备,在职工履行请假手续时,给予谈话并填写报告表,有效避免了不报告现象的发生。丧事事后一周报备,如实报告操办时间及地点、宴席桌数及标准、邀请范围及人数等情况,认真做好报备登记、谈话提醒等工作,2018年8月巡察以来,我院职工共计15人结婚,7名为家属办理丧事,全部按时间要求报备。

(3)进一步规范标本运送,依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3.29.8.2【B】(4)送标本不需护士负责。自2018年年初由第三方人员送标本,巡察期间护理部制定和完善了标本送检制度和流程,检验科每季度严格对送检人员进行一次培训,目前运转良好。

(4)及时发布公众关注信息,在医院网站设立党务公开栏、院务公开栏,党建工作集中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其它工作在院务公开栏公开,2019年5月27日重新修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德妇幼工字〔2019〕2号)文件,并于5月30日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和考试。要求相关科室做到凡是应该公开或上级要求的信息公开事项,均按要求进行公开。及时公布公众关注的医院人才招聘、招标采购、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信息,例如2018年医疗收入14938.84万元,支出16381.43万元,门诊次均医药费188.74元,同比下降11.23%,住院人均医药费4510.91元,同比下降3.86%。2019年第一季度医疗收入3902.57万元,支出4693.03万元。门诊次均医药费187.10元,同比增长3.51%。住院人均医药费4796.69元,同比增长9.65%。信息给予及时公布,保障病人知情权。

10.关于公务接待违反规定的问题。

2014年5月,我市印发《德州市市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4月才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存在同城接待、违规购买酒水、工作日中午饮酒、接待外地专家没有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我市市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我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外地专家及时履行接待审批手续。针对出现的问题,首先组织学习了上级部门及我院公务接待文件,掌握上级部门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我院制度,并于今年5月30日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公务接待办法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考试,保证了学习效果。以后坚决杜绝同城接待情况发生,公务接待一律不供烟酒,杜绝公务接待饮酒等问题发生。现餐费报销时,在原有报销资料的基础上加附菜单。报销单据上逐一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科审核人员签字、财务科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层层把关,进行报销。

11.关于利用公共资源拉关系、送人情的问题。

存在违规设置使用医疗公用卡,给健康查体单位、基层负责初筛人员提成和以报销交通费名义给县市质控员发放补贴等问题。

整改措施:在2018年巡察期间本着边巡边改的原则,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再借助医疗资源为相关部门免费安排查体或报销查体费用。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提出建议后,我院及时整改,于2018年9月已撤消医疗公用缴费卡,并将整改情况说明报巡察组。我院已取消医疗公用缴费卡。在2018年5月份,我院已全面停止向各县(市、区)新筛质控员发放交通补贴。2018年6月12日召开院党委会,讨论通过了每年增加15万元投入,与专业冷链运输服务公司合作,以保证全市新筛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加强新筛标本运输的时效性、安全性。7月份,我院与浙江博圣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出生缺陷标本物流合作协议》,由该公司利用冷链运输车辆对各县(市、区)采集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标本进行定时定点收集与运送,自启用以来运行情况良好。

12.关于从严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迟缓。没有配备纪委书记,各支部未设纪检委员。2016年8月我市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到2018年6月市妇幼保健院才制定了2018年度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17年5月,市卫计委要求安装廉洁风险防控信息系统,至集中巡察时仍未安装到位。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形式大于内容,没有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没有执行每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制度,直到2018年6月底才开展了一次谈话。且谈话内容与被谈话人的个人实际情况、职责分工不符,存在造假问题。三是重点岗位防控不严,相继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说明党组织对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宽松软,缺乏日常监督提醒。

整改措施:(1)结合“党员活动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着力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迟缓问题。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积极争取配备纪委书记,各支部在2019年6月份召开支部大会通过民主推荐程序配齐了纪检委员。2019年4月安装并有效使用廉洁风险防控信息系统,邀请系统工程师对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了3次培训,按照预防风险的工作流程,各职能部门按照本科室职责对系统相关模块进行完善,院领导可实时查看各科室重要工作完成步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党建办公室对相关科室上传内容每季度督查一次。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严格执行每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制度,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各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各支部委员与党小组组长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计划7月份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各支部委员与党小组组长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如实记录谈话情况,坚决杜绝造假行为再次出现。

(3)加大对重点岗位的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对重点岗位人员在重要节假日及时进行教育提醒,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4次警示教育专题片,2018年观看了《新中国第一大案》、《象牙塔里的蜕变》、《失衡的代价》、《失控的“雅好”》,实现对全院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全覆盖,例如2019年4月份,各支部党员共同学习市委《关于严明2019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纪律要求的通知》《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马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及《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文件。做到既严管干部又关心干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重点岗位干部实行定期轮岗。

1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主动监督、深入监督意识不强。原派驻第六、第八纪检组主动联系沟通少。二是监督检查工作效率低,督导整改力度不够。2017年7月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对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例行检查,发现市妇幼保健院存在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及重要文件资料不规范,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彻底,个别报销审批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但是集中巡察时多数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1)我院大力支持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平时积极主动与派驻纪检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与指导,密切加强与纪检组的沟通协作,实现发展业务工作与纪检监督工作无缝对接,多请示多汇报工作,根据市卫健委“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每逢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提前与纪检组联系,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报纪检组备案。

(2)加强对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按照纪检组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重要文件资料。院党委会记录要求详细记录班子成员发言顺序和内容,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确保能够反映集体研究决策的具体情形,会后3天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存档。上半年共召开党委会13次,会议记录、纪要规范。设置财务专业人员对报销单据全面预审核制度,各科室对报销审批制度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进一步规范我院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报备程序,每季度各科室学习文件精神一次,做到常提醒,婚事事前一周报告,丧事事后一周报告,如实报告操办时间及地点、宴席桌数及标准、邀请范围及人数等情况。对上级检查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14.关于违规将医院合作分成收入作为奖励发放的问题。

借助资源优势,与省内外3家公司合作,违规收取回扣和分红返利,计入医院应付款,然后又从医院账上以应付款名义直接拨给相关科室,由科室分发给科室工作人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认识到医院合作分成收入属于国有资产,不得作为奖励直接发给相关人员。在巡察前自查自纠发现后即时整改,2018年5月已调整账务处理,将山东省齐鲁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主健分子医学研究所的合作收入统一计入我院医疗收入。2018年6月,我院与德州市德城区凯迪秀经典儿童摄影店的合作分成计入其他收入。今后与其他单位的合作收入,将按制度要求规范入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5.关于管理混乱,处置固定资产随意,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的问题。

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直接计入费用科目。2013年购买热水器,应计入固定资产账而未计入;2016年购买金算盘财务软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账,而是违规计入费用科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不当。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项流程不完善,未预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残值评估,未明确规定非现金交易,变现收入明显偏低。

整改措施:我院在巡察期间已完成对2013年购置热水器的账务调整,计入固定资产,2016年购买的金算盘软件入账无形资产。下一步将严格按《关于修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德妇幼办字〔2019〕14号)和《关于修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德妇幼办字〔2018〕100号)文件精神和会计制度要求,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均计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并进行摊销。今后资产报废处置前,邀请专业人员先进行残值评估,然后按照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处置固定资产,财政局批复前不得处置固定资产。管理科室建立处置台账,变现收入由收购人直接交财务科入账。

1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存在大额现金支出、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个人所得税应扣未扣等问题。

整改措施:自2017年8月开始,我院已实现转账支付报销款项。目前职工差旅费报销已通过单位网银转账至工资卡,拒绝大额现金支出问题,1000元以上的付款均以转账方式支付。通过扩大公务卡使用人员范围,2019年新办公务卡35人,协助已办理公务卡但未收到卡片人员,申领新的公务卡,帮助公务卡使用人员激活开通公务卡,在OA办公系统出差审批流程中添加使用公务卡提醒,2019年6月已落实出差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

严格落实《德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德财行〔2014〕7号)、《德州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德财行〔2016〕12号)以及《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办法》(德卫办字〔2016〕29号)文件精神,2018年7月修订了《短期外出差旅费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交通补助、伙食补助。培训参会地点与住宿地点一致的,报销往返日的交通补贴,伙食补助按午餐40元,晚餐40元执行,避免包干支付伙食补助。2018年3月赴潍坊培训的一名职工和2018年4月赴济南培训的一名职工各多发放80元补贴均已收回。

2016年起职工的工资、绩效工资均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缴范围,已上缴税务局,此后一直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存在派车单记录不详细不准确、没有实行定点加油等问题

整改措施:我院于2017年12月20日印发《关于印发德州市妇幼保健院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签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实行定点维修;经会议研究,确定两个加油站点,一车一卡管理,印发《关于印发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公车加油卡管理制度的通知》,实行定点加油,建立车辆加油记录,每次加油进行登记。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派车单做到实行三人签字制度,派车人、乘车人、司机签字,工作任务、地点、里程记录详尽。

18.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

一是规模以上工程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的项目未履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也没有通过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二是部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合同额均超过200万元,依法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也没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三是招标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拟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又专门发布变更公告,取消一标段对投标单位设计资质方面的要求,违背了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初衷。四是随意变更中标单位。部分项目存在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有的项目中标单位为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而施工和结算单位却是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该分公司是项目完工后才成立的;有的项目中标单位是山东格力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中标后,随即转包给德州市鼎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五是招标走形式、走过场。有的项目依法应进行公开招标,但实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三家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的三个标段各只有其中两家单位投标,不满足规定的最低数量,且最终投标的三家单位各中得一个标段,竞争性谈判也只是走过场。

整改措施:(1)对于规模以上工程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已引进专业人才对以后项目进行专业管理,严格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2019年4月23日印发《德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德妇幼办字〔2019〕16号)、2019年5月27日印发《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德妇幼办字〔2019〕17号)、2019年6月1日印发《总务科基建管理操作手册》,并严格执行,履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针对东院区重大项目,按照市委要求,已移交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2)对于部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2018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修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德妇幼办字〔2018〕101号),明确规定限额以上项目必须按照德州市政府采购流程执行。每次招标医院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人员由院领导、纪检、审计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增加了招标或议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的各项规定,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泄露任何有关信息、不得接受任何公司或个人钱物。违反本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单位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2018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修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德妇幼办字〔2018〕101号)文件规定,明确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规定招标程序和招标流程,招标现场由院纪检和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严禁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再次出现。

(4)对于随意变更中标单位问题。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管理力度,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同时,加强自身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有关制度文件,提升我院管理人员项目管理能力。

(5)对于招标走形式、走过场问题。2018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修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德妇幼办字〔2018〕101号)文件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公开招投标制度,严肃规定招标纪律,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限额以上项目必须按照德州市政府采购流程执行。

19.关于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普遍存在管理混乱、签证不规范。有的项目签证存在无签订日期、无施工单位签字、无建设单位签字等问题。有的项目标段在工程结算书中却出现与工程施工方无关公司的签证单。

整改措施:我院2018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修订德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德妇幼办字〔2018〕101号)文件并严格落实,严肃规定招标纪律,依法依规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工程行为,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签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限额以上项目必须按照德州市政府采购流程执行。并梳理了项目建议书、可研、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设计变更、工程造价、施工及验收流程,我们将根据反馈意见,积极征求建设主管部门建议,继续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文件。同时加强自身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培训计划,定期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20.关于设备招标不规范,工程造价控制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招标后立即续标采购同款设备。二是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结算额超合同额的情况,且幅度较大。2013年以来,市妇幼保健院工程建设项目共16个,包含19个标段,其中有15个标段结算额超合同额,结算额超合同额幅度最高的达到121.13%。

整改措施:(1)在今后的类似招标中,首先招标之前必须明确设备采购清单,数量精确,如有新增必须按照采购申请经过审批,属于“三重一大”范围必须经过院党委会确定,不允许随意增加。

(2)2019年4月23日印发《德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德妇幼办字〔2019〕16号)、2019年5月27日印发《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德妇幼办字〔2019〕17号)、2019年6月1日印发《总务科基建管理操作手册》,并严格执行,规范设备招标,严格工程造价控制,加强内部监管,杜绝工程项目建设、设备采购中违规问题发生。加强工程造价过程控制,增加变更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属于“三重一大”范围还需经过院党委会确定,不允许随意变更。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虽然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多数解决的还是一些具体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没有形成长效解决机制,这和市委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在以后的发展和改革中逐步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推动医院健康发展,任重道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精心设计“自选动作”。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将其作为每个党支部、每名共产党员的必修课,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指导实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党建工作必须跳出“重效益、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思想误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主动担起党建工作的担子,真正把医院党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我院党委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和引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利用医院微信群、医院网站、办公OA等信息化平台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宣传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坚决破除巡察整改“过关”等错误思想认识,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对医院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加强医院全体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推动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常态化和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后续任务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求深化,充分运用整改成果,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加快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不断完善和强化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横向纵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解决风险防控乏力等问题。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坚持把后续问题整改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抓牢。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深化作风建设。通过巡察整改,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确保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把制度落实和作风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抓常抓长。坚决纠正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问题,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刚性约束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提醒警示和督促检查,抓早抓小,常抓不懈。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全面整顿作风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带头转变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深化作风建设,围绕职工群众和就诊患者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突出问题,积极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坚决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净化医院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多关心、多提醒、严管理,要突出警示教育针对性,用好反面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防止小毛病演化为大问题。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总之,我院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把党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医院党建工作新途径,持续增强医院党建工作新活力,形成党建与医疗、党建与管理工作的共振效应,以党建带动业务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班子的整改,又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上级党组织的关怀支持,全面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力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保健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全力开创全市妇幼保健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2226728; 电子邮箱fbsrsk@163.com。

 

                         中共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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