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632发布时间:2018-01-09 17:17:25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母乳喂养的好处不必多说,可是有些妈妈因为特殊情况的存在,如何进行母乳喂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她们。今天为大家介绍几个特殊母乳喂养的有关事项。
一、感冒
母亲感冒时,可以继续母乳喂养,每次哺乳前佩戴口罩,不要对着婴儿呼吸。服用感冒药时,要遵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用药时间选择在哺乳刚结束后,尽可能与下次哺乳的时间间隔4小时以上。
二、甲型肝炎
一般发病急,经粪口传播,急性期隔离时,母亲应暂时停止母乳喂养,可以挤奶以保持泌乳。婴儿可以接种免疫球蛋白,待隔离期过后可以继续母乳喂养。
三、乙型肝炎
1、单纯乙肝携带者: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双重免疫,可以母乳喂养。
2、小三阳的母亲:孕期检测HBV-DNA的病毒复制量,如果病毒量很低,或没有病毒复制,出生后注射乙肝疫苗,可行母乳喂养。
3、HBV-DNA阳性或大三阳的母亲,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提示病毒复制处于活动期,母乳的传染性大,不建议母乳喂养。肝功能正常时,在新生儿出生后0、1、6月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实行联合免疫,才可以母乳喂养。
4、乙肝母亲实行母乳喂养时,应特别注意:
①喂奶前应洗手,擦拭乳头;
②母亲乳头皲裂或婴儿口腔溃疡时,应暂停母乳喂养;
③孩子与母亲的用品隔离;
④定期对婴儿进行乙肝抗原抗体检测。
四、丙型肝炎
研究发现母乳喂养与非母乳喂养在丙型肝炎垂直传播率上不存在差异。丙肝感染不是母乳喂养的禁忌症。
五、艾滋病
我国的艾滋病母乳喂养政策是: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艾滋病的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妊娠、分娩和哺乳三个阶段(宫内传播、产程传播和产后传播)。
在科学指导与随访下,人工喂养是预防婴儿出生后感染最安全的一种选择,因此在人工喂养可接受、可行、能负担及安全的情况下,应避免进行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当人工喂养有困难或不具备人工喂养条件(金钱、卫生等)时,应选择纯母乳喂养,但不超过6个月。混合喂养时,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几率最高,所以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混合喂养。
六、有以下状况时,建议不实行母乳喂养
1、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如慢性肾炎、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癫痫或心功能不全等;
2、母亲接受放射性核素诊断或暴露于放射性物质环境中,以及工作环境中存在放射性物质;
3、母亲接受抗代谢药物、化疗药物或某些特别的药物治疗期间;
4、吸毒或滥用药物;
5、患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禁止患侧哺乳)、水痘(损伤结痂前)等传染性疾病;
6、母亲患乙型肝炎且新生儿出生时未接种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