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326发布时间:2012-09-20 08:40:50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监督管理,规范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9月18日,市妇幼保健院制订下发了《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办法》。
《办法》规定了各种废弃药品包装的回收、处置流程,明确了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监督部门、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做到管理规范,责任到人,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