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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致全市托幼机构的一封信

点击数:3230发布时间:2020-02-03 08:36:00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科学有效的抵御疫情,特向全市托幼机构提出如下建议:

一、贯彻落实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暂停举行一切聚集性活动,暂停面向幼儿的所有培训活动,暂停幼儿园开园。各托幼机构一定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确保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风险。

二、托幼机构应提醒儿童及家长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冬令营、比赛、展示、评比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不到人员密集场所。

三、引导广大家长和儿童科学理性对待疫情。通过家长群、工作群、班级群、学校网站等推送官方微信、微博推送的防控信息,进行健康宣教,提高家长及儿童的自我防护能力。

四、掌握工作人员以及幼儿的假期行程,动态了解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并建立健康档案,提醒家长如有异常务必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五、建立符合本园实际情况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自我摸查、未雨绸缪、部署防控措施。

六、值班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开窗通风、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班级预防性消毒工作。

七、做好传染病防控物资准备,包括增加洗手设施,购买一次性口罩,备齐充足的洗手液、消毒产品、消毒设备、体温测量仪等,并在开学前由卫生保健人员对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后勤人员开展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规范消毒的培训工作。

八、卫生保健人员在开园后加强对幼儿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预防性消毒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保护好易感儿童。

九、请各托幼机构关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推出的防控内容和要求,关注疫情,学习防护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作者: 儿童保健科】(Top) 返回页面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