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315发布时间:2017-11-09 17:20:00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德妇幼协函字〔2017〕8号
德州市妇幼保健协会
关于推荐中医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医疗保健机构:
为了更好地促进妇幼保健领域中医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普及推广,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相关学术探讨、经验交流及业务合作等活动,德州市妇幼保健协会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医专业委员会,现将推荐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委员条件
1、从事妇幼保健领域中医专业管理、业务工作的医师;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在岗;
3、热心协会工作,积极进取,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名额分配
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推荐名额分配(附件1)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填写委员推荐表(附件2),委员推荐表电子版于2017年10月15日前发至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邮箱1343303494@qq.com;委员推荐表纸质版需经单位审查盖章(原件于成立大会召开时上交,另行通知)。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蔺庆彬 18562158226
张洪妹 18562158926
市妇幼保健协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栾世辉 18562158661
通讯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东地中大街835号德州市妇幼保健院;邮政编码:253015。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2:德州市妇幼保健协会中医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德州市妇幼保健协会
2017年9月6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
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1、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可推荐8—10名。
2、德州市人民医院可推荐5—6名。
3、德州市中医院可推荐5—6名。
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可推荐 2—3名。
二、县(市、区)医疗保健机构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每个单位均可推荐2—3名委员。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每个单位均可推荐1名委员。
附件2
德州市妇幼保健协会中医专业委员会
委 员 推 荐 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小 二 寸 照 片 |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
工作单位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主要学历及 工作简历 | |||||||
主要学术论著及 科技成果 | |||||||
在本会及其它社团任职情况 | |||||||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德州市妇幼保健协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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