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0220发布时间:2019-06-18 10:04:03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1、 参保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参保职工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是:65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是第一次起付线的80%。
2、参保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是:
医院级别 | 5000元以下 | 5000-10000以下 | 10000元以上 |
在职 | 82% | 87% | 90% |
退休 | 87% | 92% | 95% |
3、职工大额医疗救助支付标准是多少?
参保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50万。纳入大额救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8万以下的,报销比例:90%;18万以上的报销比例:50%。
4、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计发待遇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5、职工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住院)
顺产 | 侧切分娩 | 剖宫产 | 住院流产 | 先兆早产保胎 | 妊娠剧吐 |
1600 | 2000 | 3100 | 600 | 1100 | 1100 |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门诊)
早期妊娠检查 | 中晚期妊娠检查 | 门诊流产 | 放置、取出节育器 |
350 | 750 | 350 | 150 |
6、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参保人员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医院就诊卡,在入院当日办理医保联网登记-审核手续,出院时持发票、出院通知书、诊断证明办理结算手续。
*城镇职工和居民市外转诊就医补偿政策?
(1)城镇职工办理了异地转诊手续的,在就医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起付线为:650元,个人首先自付10%后,按本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起付线为:650元,个人首先自付15%后,按本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2)城乡居民办理了异地转诊手续的,在就医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起付线为:700元,个人首先自付25%后,剩余部分按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起付线为:7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20%报销。